为推进暖通空调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水平,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结合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积极支持并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企业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及业务需求申请资质等级评定。
第二条 资质等级评定由协会技术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秉承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评定原则,负责资质等级的评定。协会接收资质认证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协会发放相应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协会应给予回复说明。
第三条 申请的资质等级证书分为7种:
(1)运营、维护、保养企业资质证书
(2)室内环境污染治理企业资质证书
(3)专业消毒、净化、清洗企业资质证书
(4)噪声污染治理企业资质证书
(5)设计、施工、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6)设备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7)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第四条 申请《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注册地址不限);
(2)配备符合规定的设施和设备;
(3)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作业规范及安全措施;
(6)遵守劳动法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
(7)有成功的案例。
第五条 申请《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完整、真实、准确的向协会
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1)《资质等级申请表》(见附件一);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其它可以证明公司资质、实力的资料;
(3)企业技术人员数量、资质、职称专业证书等;
(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单位人员社保证明。
(5)近3年企业成功案例获奖工程项目等(提供合同、证书及其它相关
文件);
(6)承诺书(见附件二);
(7)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上述资料除第(1)项为正本其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评审专家
对提供的资料有疑问时应提供相应正本复核。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所有资格(包括会员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 根据暖通空调行业的特点,资质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三级,依次为壹级、贰级、叁级(或甲级、乙级、丙级)。
资质等级要求如下:
(一)壹级(甲级)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从事暖通相关行业有5年时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安装企业可适
当下浮)
(3)根据经营项目,配备3套(含)以上的相关设备;
(4)工程技术人员20人(含)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至少1人,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至少8人(设计资质还需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名以上)且有社保证明,以上人员全部须持有相关专业证书;
(5)参加社保人员50人以上;
(6)审计年度营业额3000万(含)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纳税发票为准);年度纳税额50万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7)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人事等方面)。
(二)贰级(乙级)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从事暖通相关行业有3年时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人民币;
(2)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含)以上;(安装企业可适
当下浮)
(3)根据经营项目,配备2套(含)以上的相关设备;
(4)工程技术人员10人(含)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5人(设计
资质还需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2名以上)且有社保证明,以上人
员全部须持有相关专业证书;
(5)参加社保人员30人以上;
(6)审计年度营业额2000万(含)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或
纳税发票为准);年度纳税额30万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为准);
(7)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人事等方面)。
(三)叁级(丙级)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从事暖通相关行业有2年时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人民币。
(2)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以上;(安装企业可适
当下浮)
(3)根据经营项目,配备1套(含)以上的相关设备;
(4)工程技术人员5人(含)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技术人员3人(设计资
质还需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名以上)且有社保证明,以上人员
全部须持有专业证书;
(5)参加社保人员10人以上;
(6)审计年度营业额500万(含)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或纳
税发票为准);年度纳税额10万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
准);
(7)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人事等方面)。
第七条 申请《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商业贿赂记录的;
(2)企业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承接的工程近三年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4)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证书的;
(5)有严重违反《深圳市暖通空调行业协会章程》行为的。
第八条 所有申请《资质等级证书》所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回。
第九条 资质申请审核通过的企业需按评定的等级缴纳颁发证书的工本费,没有通过资质评定的不收取费用。协会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如满足申请资质条件的可免除一个资质的申请费用。
第十条 《资质等级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有效期为一年。持证企业必须在有效期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年审申请,超过有效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协会网站可以查阅证书的有效期限。通过年检的由协会发放新证书;年检不通过的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取消其资质等级。
第十一条 申请《资质等级证书》年审的企业需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1)《资质等级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一);
(2)原《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申请该等级标准所需的全部资料,如原资料不变,则无需提供。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借用、转让《资质等级证书》。如有遗失的,必须在遗失之日起15天内向协会报备,方可申请办理补领。
第十三条 深圳市暖通空调行业协会资质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暖通空调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试行。
说明:试行过程中,针对特殊问题协会将征求专家意见,实时调整上述内容,试行一年。
深圳市暖通空调行业协会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会长、党支部书记、副会长、秘书长及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
2020年5月30日印发 |